今天不搞笑 ................(影片如果打不開的話點這)

對不起,一大早就寫這麼嚴肅的話題,因為昨天聽到媽媽朋友在講有關選舉的事,從台灣講到美國,然後她說了一句:

「歐巴馬(Obama)怎麼可能當選,他是黑人耶!」

我很不爽 ,真的很不爽!

↑上面那個影片是我在大學的時候,利用still image作的,為了是要反應當時聽到過太多有關歧視的新聞以及事件,許多還是發生在我們學校或是自己親身經歷的。

我一開始先舉出歷史上各種有關歧視的hate crime(仇恨罪行),首先是Emmett Till,一個14歲的黑人,他被兩個白人鞭打到皮都打爛、眼睛被挖出來、最後被槍斃,只因為他多看了人家兩眼。

再來是Vincent Chin,一個住Detroit(底特律)的華人,在他要結婚的前一天,被兩個喝醉酒的白人用亂棍活活打死,只因為那時的底特律日產車引進,害得很多人丟掉工作,他們兩個以為Vincent Chin是日本人,所以想要報仇。

Matthew Shepard,一個在University of Wyoming(懷俄明大學)的22歲大學生,他在回家的路上,被搶、被毒打、被折磨,最後被綁在荒涼郊區的欄杆上。18小時後被找到,但入醫院後不治而死。遭遇到這種事情的原因只是因為犯人看不慣同性戀。

殺了人受到什麼懲罰?

在Emmet Till的媽媽不斷的上訴下,他的加害者還是沒有受到處分,安穩的度過晚年。

而打死Vincent Chin的人,賠了$3000美金,原來亞洲人只值$3000美金阿!!!最後Vincent Chin的媽媽也是拖著絕望的身子回到祖國,離開美國這個傷心地。

Matthew Shepard的犯人雖然有被判刑,但是他們一直口口聲聲說因為怕Matthew以為他們也是同性戀而被侵犯才這麼做的,他們覺得這樣做只是自我保衛而已,受訪問的時候也說他們沒錯。

在美國這麼多年,我發現很多人以為discrimination(歧視)是過去式,大家都和樂融融,美國真的是好國家、民族大鎔爐,當然我不能否認從以前的黑奴到現在,美國真的進步很多,但不代表不用再進步,除了Emmet Till事件是1955年發生年代比較久遠外,Vincent Chin是1982年被殺,Matthew Shepard事件更是近代的1998年,還是有很多人因為他們的種族、性向、年齡、性別、社會階級被歧視。

像我影片的中間開始,其實是我們學校的場景,大學應該是最開放、最能接受各種人的地方,也發生了很多歧視和stereotype(刻板印象)的事情,像以黑人黑幫,把臉塗成黑色為主題的派對、或是把印地安人的神聖標誌拿來當吉祥物在球場上跳舞、或是在萬聖節裝成大肚子扮墨西哥女子(刻板印象是莫西哥女生常常未成年懷孕)等。或許他們覺得這些事情不痛不癢,又不是去殺人放火,也都說他們完全沒有歧視,但是如果今天換作是你,你被人家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攻擊或取笑,只因為你某個天生的不同,你會開心嗎?

有些玩笑是可以開,但是開大了就不好笑了!

所以昨天聽到媽媽朋友這樣說,真的很不開心,我媽媽跟她說我之前看學校的事,我因為之前聯繫不好,找不到地方過夜,當時人在異州、又是一個非常陌生的地方真的很恐懼,好險在看學校的時候認識一個黑人女生,她很熱心的邀請我去她家過夜,她的家人人真的很好,第二天還送我去機場,我媽媽又說我在學校也有很多黑人朋友,結果我媽媽的朋友竟然說:

「你女兒太天真了啦!!黑人真的很危險耶!」

靠!我天真什麼!我那天找不到人睡機場才比較危險好不好!!!!而且我懷疑她到底有沒有跟黑人接觸過?是有被黑人用槍指過喔?你怎麼知道他們危險?莫名其妙!

我也不是說黑人不危險,但是以危險這兩個字以偏蓋全地形容黑人真的讓我很不爽,每個種族都有殺人犯,每個種族也都有大好人,我也不覺得白人或是其他任何種族的人會比較安全,今天大家有這種刻板印象,很多都是媒體渲染的,尤其是在台灣,你真正碰到黑人的機會有多少?你能真正了解他們嗎?

說多了!這篇真的很長,不好意思,只是我之前在大學的時候就是很努力的跟朋友辦活動,想要讓大家正視這個問題,所以每次聽到這種評論都會很生氣也很難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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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:歧視, 種族歧視, hate crime, discrimin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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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monadagu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2) 人氣()